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饲料、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需标示哪些内容

更新时间:2022-04-29 10:3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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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     国务院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第21条规定:出厂销售的饲料、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,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、卫生的规定。

   饲料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。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、卫生的规定,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。    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,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。国务院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第22条规定: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。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、原料组成、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、净重或者净含量、贮存条件、使用说明、注意事项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、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。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,还应当标明“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”字样,并标明其通用名称、含量和休药期。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,还应当标明“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”字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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